2019年11月2日 星期六

家庭法律認知

【家庭法律認知】
很感謝洛杉磯亞太律師事務所 Patricia park律師 & Mark 先生連續三場分別在爾灣南區、西區&奇諾區與我們分享【家庭法律認知】。
『認識家庭暴力』
常見的家庭暴力:身體,言語,情緒,財務,和強迫性行為。
不常見的家庭暴力:孤立,忽視,威脅親友,寵物,斷絕社交。
移民家庭中還需要面對:身份的問題,失去經濟支援,面對警察或是移民官,小孩子被帶走,語言的問題,及分居或離婚。
在家庭暴力中,安全是最重要的考量。

 **需特別注意:家庭法很可能會影響到移民身分,所以要同時請教移民法的律師和家庭法的律師。
家庭法的類型,對已婚者分別類型:離婚,簡易離婚,合法分居,和廢除等。
對未婚者類型:孩子父母親的身分檢定,未成年孩子的監護和撫養權,禁制令等。
禁制令:分別民事和刑事兩種。
民事禁制令,由警察開出,通常只有三到五天。
刑事禁止令,是針對有虐待的情形。

【家庭法】
離婚:終止婚姻,加州的離婚不需要雙方同意,只要一方提出就可以離婚,但是其中一方必須在加州住滿六個月,在L A縣住滿三個月。
簡易離婚:必須雙方同意才可離婚。
合法分居:兩人仍在婚姻關係中,雙方都不可以再婚。

 廢除:根本沒有結婚
**重要:法庭文件都是有時間性,所以收到法院通知的時候,要立刻處理,及時回覆以保障個人權利。
亞太家庭服務中心,免費提供24小時熱線電話,暫時性庇護所,提供翻譯服務。

耶和華在他面前宣告說,耶和華,耶和華,是有憐憫,有恩典的神,不輕易發怒,並有豐盛的慈愛和誠實,為千萬人存留慈愛,赦免罪孽,過犯和罪惡。(出34:6-7)
感謝神!我們有軟弱,但神的慈愛是寬廣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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